公开上市的公司有时会发行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的持有者有权以预先确定之价格购买该公司的股票,此预先确定之价格即为所谓的“履约价格”或者“履约溢价”。认股权证只在某一特定的期限内有效,该期限一般为1~3年。认股权证持有人只在该期间可以行使其认股权。

超过那段时间认股权证就失效。 它不再能被行使,它将变得毫无价值。因此,到期日之于认股权证而言便显得至关重要了。

假设一个人购买了期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能在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权利的话,那么他将丧失其全部投资。

认股权证并非享有公司利润的凭证,也不具有表决性。公司往往会发行不同种类的认股权证,并按一定的顺序对其进行编码(1、2、3….)。

认股权证提供其持有人的权利是有价值的,因此它还有现金价值。就像其他证券一样,认股权证也在证交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