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世纪的知识产权 –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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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在几年内成为唯一的生产商的特权,制药公司不会投入如此多的资源来开发新药。当药物受到专利保护时,它们在世界范围内通常要昂贵得多,也更难获得。然而,如果没有专利,这种药物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创新的缓慢步伐,尤其是从发现到上市的时间跨度,值得 20 年的保护。即使发现活性成分有效并授予专利,该药物也必须通过严格的测试才能进入公开市场。这种测试、制造和营销时间会侵蚀药物的盈利寿命。在活性成分的专利保护期满后,仿制药制造商的生产和营销是公平的游戏。总部位于以色列的 Teva Pharmaceuticals 拥有全球仿制药市场约 21% 的份额,并通过生产与原始活性成分相同的廉价药物来赚钱。他们没有研究和测试的费用,但他们必须等到药物的专利到期。如果有仿制药,许多保险公司不会为品牌药付费。制药公司通过结合两种药物并申请新专利,或通过根据新专利将同一药物用于不同目的来延长活性成分的盈利寿命。例如,一种降压药可以与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等抗凝剂结合使用,并以新名称销售。专利的理念是发达国家创新的重要基础。发明家有发明的动力,因为即使其他人发现了他们的技术,他们也可以从他们的发明中收取资金。当商品由发明人以外的人制造时,这一点很重要。它允许其他人对原始发明进行创新。如果软件专利的授予太容易,这就行不通。软件专利可能非常模糊,以至于专利被授予已经存在相同专利的事物。开发人员由于害怕撞到市场受专利保护的领域而受到阻碍,无法进行进一步的创新。现代软件开发以光速发展,20 年的保护不再实用,也不需要使技术创新盈利。新的 “应用程序” 进入了市场顶端,但很快就被遗忘了,以至于整个专利流程几乎跟不上。专利改革之前的创新速度导致了“专利流氓”,即囤积专利以积极寻求法律行动作为其主要利润来源的公司。这导致许多软件和创新公司获得大量专利,作为抵御诉讼的盔甲和他们自己攻击性法律行动的火种。公司申请和购买质量可疑的专利,以建立自己的专利组合,强调数量而不是质量。必须有一个更快、更透明的系统来审查专利并找出那些一开始就不应该授予的专利。

拥有相同的专利法来涵盖制药、机器、软件、运输和商业惯例已不再现实。专利法必须跟上创新,为了做到这一点,它必须对不同行业的需求保持敏感。